网域名称系统(英文:Domain Name System,缩写:DNS)是互联网的一项服务。
它作为将域名和IP地址相互映射的一个分布式数据库,能够使人更方便地访问互联网。
DNS使用TCP和UDP端口53。当前,对于每一级域名长度的限制是63个字符,域名总长度则不能超过253个字符。
DNS最早于1983年由保罗·莫卡派乔斯(Paul Mockapetris)发明;原始的技术规范在882号因特网标准草案(RFC 882)中发布。1987年发布的第1034和1035号草案修正了DNS技术规范,并废除了之前的第882和883号草案。在此之后对因特网标准草案的修改基本上没有涉及到DNS技术规范部分的改动。
早期的域名必须以英文句号“.”结尾,当用户访问www.maxiecloud.com
的HTTP服务时必须在地址栏中输入:http://www.maxiecloud.com.
,这样DNS才能够进行域名解析。如今DNS服务器已经可以自动补上结尾的句号。